11月11日,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公布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》,提出防治新冠疫情的20条新措施:
1.对密切接触者,“5天集中隔离+3天居家隔离”。
2.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。
3.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进行“7天居家隔离”。
4.将风险区由“高、中、低”三类调整为“高、低”两类。
5.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实行“5天居家健康监测”。
6.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。
7.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。
8.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、体育团组等,“点对点”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。
9.明确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<35。
10.对入境人员实行“5天集中隔离+3天居家隔离”,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。
11.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。
12.加快开展具有广谱保护作用的单价或多价疫苗研发。
13.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。
14.摸清老年人、有基础性疾病患者、孕产妇、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底数,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案。
15.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“落地检”。
16.严禁随意封校停课、停工停产、长时间不解封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。
17.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,保障居民治疗、用药等需求。
18.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、封控时间过长、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等问题。
19.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。
20.发生疫情地方,对不在高风险区的外地人员,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。目的地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。